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“图灵班”现行管理条例
时间: 2017-09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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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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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瞄准世界计算机科学发展的前沿,建设起一流的计算机学科,加强计算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,培养基础扎实、视野开阔、知识水平高、创新能力强的高水平拔尖人才,决定成立教改试点班,授名“图灵班”,旨在以图灵的开拓创新精神指导试点班的教学实践。为加强对“图灵班”的教学、科研及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和指导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特制定《金沙集团186cc“图灵班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一、咨询委员会
名誉主任:姚期智院士
主任:陆汝钤院士
委员:林惠民院士,梅宏院士,周志华教授,周傲英教授
秘书:何倩
二、指导小组
组长:李凡长
副组长:赵雷
组员:张民,周晓方,刘全,樊建席,沈云彩
秘书:何倩
三、学生遴选、淘汰和退出的方式
学生遴选采用笔试(或机试)和面试的方式。笔试(或机试)和面试的总分各为100分。参加选拔的学生的总得分为笔试(或机试)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之和。考生按总分排名,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“图灵班”每学期按所有课程的GPA进行一次排名。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,各淘汰3-5名GPA排名处于末位的学生,同时增补一定数量的学生(增补办法同选拔办法)。从第三学期开始,每学期淘汰GPA排名末位的学生。至第八学期,“图灵班”保留约30名学生。
入选“图灵班”的学生可要求退出。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,如有学生退出“图灵班”,则依据规则增补相同数量的学生进入“图灵班”(增补办法同选拔办法)。从第三学期开始,“图灵班””再增补学生。自动退出的学生不计入末位置换和末位淘汰的学生数,即如有学生自动退出“图灵班”,依然要置换或淘汰剩余学生中GPA排名末位的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