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考勤纪律告知单
时间: 2018-04-03 发布者: 文章来源: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审核人: 浏览次数: 1782

        为加强学生课堂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进一步强化院风学风建设,根据《金沙集团186cc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苏大教[2017]57号)、《金沙集团186cc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(2017年修订)》(苏大教[2017]59号)、《金沙集团186cc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(苏大学[2017]48号)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告知单,重申考勤纪律。

一、旷课学时计算

授课时间内,学生旷课一天,按实际授课时数计。

二、请假

      1、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习纪律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者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。学生请、续假批准与否,由所在学院(部)回复学生本人。

      2、 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或学校认可的医院证明。请假一周(含一周)以内,必须由所在学院(部)分管教学领导批准;一周以上,必须由教务部批准。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应当办理休学手续。

      3、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,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。请事假三天(含三天)以内的由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批准;超过三天以上的,由所在学院(部)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、教务部批准。一学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周。学生请假期满后,须及时销假。需要续假的,应办理续假手续。请、续假逾期者以旷课论处。

      4、 学生外出参加科学研究、学习研讨和学术报告、查阅资料等,均需请假。外出时间在一天(含一天)以上者,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,由学院(部)分管教学领导审批,并办理有关手续。返校后须按时销假,如需续假,应办理续假手续。

      5、学校不受理学生在校期间请假出国探亲、旅游等事宜。学生出国接受联合培养、参加学术会议、留学等事项,按学生办理出国出境校内手续细则执行。

      6、 出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态度的反映,是学生成绩评定的一个组成部分。考勤课代表考勤后要报告任课教师并记入学生考勤簿内,课后请任课教师签名。

      7、 擅自缺课者,按旷课处理;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且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,或批准外出逾期两周未返校报到者,视为放弃学籍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
三、考勤惩戒

1、学生在一学期内有旷课行为的,按以下规定处理:

(1)累计旷课达4学时,由班主任、辅导员老师给予批评教育;

(2)累计旷课达8学时,在辅导员老师处填写旷课警示通知。通知一式2份,一份寄给家长,一份在辅导员处留存;

(3)累计旷课达15课时,给予警告处分;

(4)累计旷课达20课时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

(5)累计旷课达30课时,给予记过处分;

(6)累计旷课达40课时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;

        2、第二次违规或重犯同一种错误的,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;

        3、屡次(3次及以上)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,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;

      4、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1/3时,应当重修该门课程。

      5、当学年因旷课受到警告处分以上(包括警告处分)或处分未解除者,不能参加金沙集团186cc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评定。

 

被告知学生学号:

被告知学生签名:

 

金沙集团186cc

2018年4月3日